任何婦女都可以在妊娠期和哺乳期患乳腺癌(或者是患乳腺癌后又發(fā)生了妊娠和哺乳),由于這種“巧合”的機會不多,因此妊娠哺乳期乳腺癌在臨床上比較少見,約占全部乳腺癌病例的5%,發(fā)病年齡平均為35歲(生育高峰年齡段)。
妊娠哺乳期乳腺癌的發(fā)病特點是,在妊娠哺乳期,女性體內激素分泌旺盛,性激素水平大大高于平常狀態(tài),促使癌細胞增殖活躍,表現(xiàn)出癌的發(fā)展更為迅速;另一方面,妊娠哺乳期的女性乳房在孕激素和催乳素的作用下出現(xiàn)生理性增生肥大,常常使癌腫塊包裹其中不易于被發(fā)現(xiàn),或被誤診為乳腺炎性腫塊或良性腫瘤而延誤治療。由于在妊娠哺乳期乳腺癌細胞增殖迅速,癌腫不易被發(fā)現(xiàn),女性又常因體內激素水平增高而自我狀態(tài)良好,因而多數(shù)病人就診時已屬晚期,據統(tǒng)計腋淋巴結轉移率高達80%。
妊娠哺乳期乳腺癌的治療同于乳腺癌的一般處理原則,所特殊的是如何處理抗癌治療與妊娠、哺乳的關系。一般的原則是:
(1)妊娠期乳腺癌:
①在妊娠末期(孕期28周以后),可在剖宮產或分娩后再進行乳腺癌的抗癌治療。在胎兒出生前應盡量避免應用對胎兒有影響的抗癌治療。
②妊娠早、中期,應及時終止妊娠,及早接受抗癌治療。如果患者堅持拒絕終止妊娠,可以考慮先期采用乳腺癌單純手術治療,必要時可以考慮應用放療,抗癌化療會影響胎兒發(fā)育造成畸形,列為禁止。
?、廴橄侔┲委熀笠笊龝r,為了避免發(fā)生抗癌藥物對胎兒致畸的問題,應在抗癌治療完全停止后再間隔2年以上時間為好。
(2)哺乳期乳腺癌:一旦乳腺癌診斷確立,應立即停止哺乳?;厝闀r忌諱用女性激素或芒硝熱敷,以防止癌細胞轉移和擴散??捎弥兴帲荷溠?0g,炒麥芽60g,沏茶頻飲,一般在1周內可以達到回乳的效果。回乳后,即可接受乳腺癌治療。個別病人可在回乳期接受手術前化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