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試管嬰兒技術發(fā)展很快,一些患者如先天性卵巢發(fā)育不良、卵巢早衰及因手術切除、放射治療等導致的卵巢能力衰竭,取不到卵子時,可向別人借卵,經與丈夫的精子結合授精后,再把胚胎放入子宮內受孕。胚胎移入前后,女方要接受激素治療以使子宮利于胚胎生長。
從遺傳學角度來講,這個試管嬰兒仍是父親的孩子,從生物學角度來講,供卵類似于供精,應符合以下要求:(1)年齡35歲以下;(2)無遺傳病、精神病家族史,無傳染性疾病;(3)生理特征盡可能與受者相似。除此之外,供卵者應了解供卵過程可能發(fā)生的危險,對供卵治療的倫理和法律現(xiàn)狀有明確的認識并簽字。
一些子宮切除、宮腔嚴重粘連及有嚴重心臟病的患者無法承擔孕育重擔,可將卵子取出,和丈夫的精子在體外授精,發(fā)育成胚胎后放入代孕母親的宮腔內發(fā)育。如上周本報曾報道過的重慶一名想借腹生子的女子就屬這種情況。
閱讀下一篇
試管嬰兒——治療不孕不育的新途徑